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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鲍鱼养殖该注意些什么
鲍鱼育苗技术
1、育苗条件
(1)成熟亲鲍:无损伤的健康个体,壳长6厘米以上;性腺外观极为饱满,包住消化腺的绝大部分,性腺凸出于壳缘,由于充满了精卵细胞而末端变得纯园。
(2)亲鲍暂养池和幼鲍培育池,要黑暗日塑料布。
(3)采集器:主要由透明有机玻璃,聚乙烯塑料藻板和薄膜等制成。
(4)采集框架:采用钢筋扎制,用薄膜包裹,或用细竹木扎成。
2、工艺流程
亲鲍蓄养枣人工诱导产卵枣筛选受精卵枣幼虫采集与培养(适时稀疏分养)枣稚鲍养殖。
鲍鱼育苗,饵料尤为重要,且必须提前准备,在幼虫采集前需将采集器预先附上底栖硅藻或置于扁薄培养池内浸泡数天,然后将这些带有附着性硅藻和单胞藻的采集器移入幼虫培养池中采集面盘后期的幼虫。
鲍鱼育苗过程中要不断加强藻类培养,除在幼虫培养池内加入适量的营养外,同时加强光照,以促进底栖硅藻的繁殖速度,使底栖硅藻的繁殖数量与幼虫或稚鲍的摄食量维持平衡,为此,需不断加入肥料,如果基本上饵料不足,换水后应加补充饵料或更换饵料板,以满足幼虫的摄饵量。
3、病害防治
孤菌病:病状:鲍足上皮组织脱落,患病个体不活泼。重病机械刺激无反应。血液中有活动细菌,身体退色,触手软弱无力,内脏团萎缩,足缩回,鲍鱼从变态到1厘米发生持久性死亡,有时出现死亡高峰。
病原:红鲍在幼小时容易发生孤菌病,分离出的孤菌其生化特性接近于溶藻酸孤菌。
时间:一般高温条件下或充氧过多易发病。
防治:幼鲍应在适宜环境下养殖,对伤鲍可药物浸洗伤口。
治疗:1)用氯霉素25-50ppm海水溶液浸洗0.5-1小时,或用复方新诺明1%的海水溶液浸洗5分钟。
2)用氯霉素或复方新诺明配成5%的海水溶液涂擦伤口。
上述药物处理方法都需将鲍鱼放在空气中10-15分钟,使药液充分的渗入病灶后,再放回海水中饲养。另外必要时第二天再重复治疗一次。
三、鲍鱼养成技术
1、养成条件
太平洋牡蛎养殖海区自然条件的优劣对其养成有着密切的关系。
(1)地势养殖区应选择滩涂较为平坦,底质泥沙为宜,便于棚架、浮筏的设置。并有适量淡水注入的内湾或围垦区的深水位置较为理想。
(2)水流养殖区的潮流要求畅通,海水交流条件好,风浪平静或不易受大风大浪的袭击。
(3)水质海水温度应是太平洋牡蛎适宜的范围5-30度;海水比重应在1.005-1.025左右。
(4)饵料养殖区必须是肥区,便于浮游生物的繁殖,以保证牡蛎生长所需丰富饵料生物。
(5)污染养殖海区应没有严重的工农业污染。
2、养成生产工艺流程
养殖海区的选择→养成方式的确定→养成器材的准备→养成设施的设置→苗种放养→养成管理→收获加工
3、主要养成方式简介
(1)直接养成法
传统的养殖方法如投石养殖、桥式养殖、立桩养殖和插竹养殖等。这些养成方式的共同特点就是采苗器兼作养成器。
(2)分苗养成法
包括滩涂播养、浮筏或延绳垂下式养殖及单体养殖等多种方法,与直接养成相比,这些养殖方法可人为控制养殖密度,有效利用养殖水域,养殖周期短,产量高,是牡蛎养殖的先进方式。
4、滩涂播养:是目前滩涂养殖太平洋牡蛎中较简便的方法。将蛎苗按照一定密度直接播撒在泥滩或泥沙底质的滩涂上进行养成。
垂下式养殖又分:
1)棚架式:在养殖区内用竹、木或水泥桩等搭设棚架,将附苗器械垂挂在棚架上进行养成。
2)浮筏式:在浅海域设置浮筏,浮筏由毛竹构成,将附苗器垂挂在筏架上养殖。
3)延绳式:在浅海区设置浮绠,将附苗器器挂在浮绠上进行养殖。
4)吊笼式:单层圆笼式养殖扇贝用的多层网笼都可用来吊养牡蛎。
除此而外,太平洋牡蛎还可与对虾混养,与海带、裙带菜等藻类间养。
饵料:完全依靠自然海区的天然饵料生物,以单胞藻为主。
病害防治:太平洋牡蛎的养成生产中,发生的疾病较少,国外报道的有卡诺氏菌病,国内养成主要危害来自敌害生物,一类是竞争生物如褶牡蛎、藤壶、苔鲜虫、石灰虫等与其争附着基、争食、争氧;另一类是残食生物如螺类、蟹类、凿贝美女虫、扇贝蚤等,尤以最后一种危害最严重,目前尚无有有效防治办法。
四、鲍鱼收获与加工
1、收获方法
鲍鱼笼养、工厂化养殖收获方法简便,从养殖条约中或养殖皱纹板上直接拔离即可,自然海区养殖的鲍鱼的采捕一般安排在夏秋期间的水温较高季节,便于潜水作业。
鲍鱼采取的标准一般掌握在规格达9厘米左右,每20个可达1公斤重。
2、加工技术
鲍鱼因其营养丰富、细嫩可口、丰富畅销,目前多以外销为主,即洗净后即可烹调,此外也可加工成干品或制成罐头。
干品加工:先将鲜品去壳及内脏块,置于缸中加盐7-8%,隔夜取出后,搓洗去足周边的黑色素和粘液,洗净后入釜中加水煮熟,捞起用线穿起放于席上晒干即成。
罐头制作:我国常用的是作水煮罐,并将鲍鱼去壳,头及内脏刷洗干净后封罐即成
二、全国还有多少人工资是在四五千左右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水平
全国工资在四五千甚至更少的人应该不低于一半,除了比较发达的一二线城市,很多城市尤其是地级市以下的城市都达不到这个水平。
以我所在的三线地级市为例,平均工资在3、4千左右,而省内最高的也不过5、6千左右,当然这与从事的行业也有关,多数人还是普通人。
一个人生活的话一个月四五千在绝大多数地方还是能够满足基本生活的,住在城中村的本地居民拆迁后可以实现小康生活,他们大多能分两套以上的房子,随便找个工作也不用为生计发愁。
我所在的区域近年来因为城市发展,很多村进行了拆迁,因此得到实惠的人数以万计,坐公交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相互之间谈论分房子、补偿款的事。
而对于外来普通打工者来说,结婚、买房、养娃都是不小的开销,尤其是全职带孩子的家庭,收入不高只能计算着花,买不起房子就租房,生活过得有些紧。
家庭条件稍微好点的还能帮衬,条件一般的就只能靠自己,如果打工不能维持生计,只能想办法尝试做些小生意。
钱多有钱多的过法,钱少有钱少的过法,山珍海味未必可口,粗茶淡饭未必不香,不管做什么,只要肯努力、吃苦日子都会慢慢好起来。
题主你好,依据你的题目看你属于不劳而获一类人员(千万别说自己高管高智一类,更让人笑话)。四五千元工资已高于了全国平均工资,其权数还包括了高管高智人员的,若仅仅务工人员的平均工资平均三千也勉强。四五千元工资应该属于稍高收入了,不奢侈、不攀比,踏踏实实过日子已够,不要忘记,全国还有相当部分工资仅在二千元的,他们一样在生活。
我们地区一般每个月工资是1000块钱或者2000块钱左右,我在4路公交车上收票员一个月是1000块钱,我哥哥在小学门卫工资是900块钱,姐姐环卫工人每个月1500块钱。
我不知道毎个城市的社会平均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我只知道我老公每个月打到银行卡上的工资是3299元(扣除五险一金)。已经很多年没有加工资了。
发问者你可能属于上等人不知民间疾苦,每月五千元怎么活?告诉你底层老百姓每月一千元也没有那他们就等死吗?
中国最少有9亿人拿不到4千左右的工资!
全国工资一千多、两千多的有的是,谁又去关注、解决这个群体的难处呢?四、五千的工资在中国普遍来说、就是中等收入水平,主要还是要消费量力而行、不要总跟高消费群体去比,“有钱没钱、回家过年”,钱这个东西没有是万万不行的、可谁又能说出有多少才是个“够”呢?因为人的本性就是“贪婪”,“这山望着那山高”、装饰一下就是叫“奋斗不止”,这是很正常的事。
这个问题就像刘禅听说老百姓吃不上饭,问手下大臣为什么不吃肉一样,可能你也是富二代,从小衣食无忧,或者在电视剧里看见都是各种老板总裁,以为中国已经富得流油,人人吃饭都是成千上万,前段时间不是有个数据统计吗!中国有百分之六十的人收入不到二千!按你的意思这些人都得喝西北风呗?其实穷有穷的活法,富人在酒店一掷千金,穷人在家里一家人一天几十块钱也能维持温饱,我曾经坐公交车遇到一个老人家,没有要求别人给他让座,上车就拿张小广告坐在地上,我就让他坐我的座位,跟我聊天时候,说现在的社会真好啊!自己是五保户,八十二岁了共产党养活他,赶上好社会了,后来我问他每个月开多少钱,他说四百二十块钱,一个月除了买点药,没有其他消费,自己生活的很好!瞧瞧人家这心态,这就是所谓的感恩的心吧!要求的越少,对生活的满足感就越多!就比如不丹据说穷的叮当响,可是人家有着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幸福感!在东北矿区,辅助工种每个月二千块钱多点,要是按照题主的意思,我们都死得过了?还是那句话,你吃海参鲍鱼,我吃馒头咸菜,一样管饱,几万块钱的衣服和几十块地摊货一样冻不死人,世界并不是只有穷富两种人,还有大部分的人都是不上不下的凑活着过日子!
问这话的人是不是不是中国人?4-5钱还活不了,那2-3千的人是不是要饿死了?据我了解我国3-4线城市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大多都是这个线段。况且还有2千左右的人也不少。不信你可以到北方3-4线的城市来问问。
这个提问有点奇怪,谁有这能力统计回答。应该问全国有多少人没有工资,多少人工资在一千伍佰以下。我们农村搞环保的每月六百伍拾元。还得有关系的才能干上。
三、鲍鱼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