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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洪湖市干部受处分名单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洪湖市政协主席鲁良才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中共荆州市纪委将涉嫌犯罪问题的荆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接待办主任陈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鲁良才个人履历男,1963年9月出生,汉族,洪湖燕窝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洪湖市政协主席。2014年7月9日,因涉嫌违纪被调查。
1981年9月——1984年4月任洪湖县农业局技术干部;
1984年4月——1987年2月任共青团洪湖县委办公室主任;
1987年2月——1990年1月任曹市镇副镇长;
1990年1月——8月任中共洪湖市委农工部生产科长;
1990年8月——11月任共青团洪湖市委副书记;
1990年11月——1993年10月任共青团洪湖市委书记;
1993年10月——1995年12月任永丰镇党委书记;
1997年10月——2001年8月兼任府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1999年2月——2001年2月任中共洪湖市委常委;
2000年5月——2002年1月兼任洪湖市总工会主席;
2001年2月——2008年9月任中共洪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8年10月任中共洪湖市委副书记。
2008年10月--2014年4月任中共洪湖市委副书记;
2011年11月当选为政协洪湖市委员会主席。2014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相关报道:
荆州电视台6月27日消息:市治庸办通报六起典型违纪违规问题
荆州新闻网消息:近来,荆州各级治庸办认真开展明查暗访,着力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问题。现将六起典型违纪违规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吴红斌收受服务对象钱物问题
石首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吴红斌(共产党员)在石首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负责土地出让金入库手续期间,利用工作职务便利,采取拖延、推诿、刁难服务对象等手段,先后收受服务对象现金500元及黄芙蓉王香烟5条。对此,石首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吴红斌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责令调离财政系统;给予石首市财政局局长杨建湘诫勉谈话处理。
二、崔友爱等打牌赌钱问题
今年4月11号下午,洪湖市滨湖办事处正科级干部崔友爱、洪湖市小港管理区民政办主任万寿文、一大队总支书记兼大队长蔡显虎、农办干事李恭武等四人在洪湖新堤城区新洪路某茶楼打牌赌钱。对此,洪湖市纪委给予崔友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洪湖市小港管理区给予万寿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民政办主任职务;给予蔡显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一大队总支书记、大队长职务;给予李恭武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农办干事职务。
三、许开国公车私驾、私用问题
5月13号下午下班后,荆州开发区岑河农场西湖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许开国驾驶该院鄂DW8575牌号公车在荆州城区参加私人聚会。对此,荆州开发区岑河农场纪委给予许开国党内警告处分。
四、余志福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今年3月26号上午上班期间,监利县棋盘乡信访办主任余志福在电脑上玩扑克游戏。对此,棋盘乡纪委给予余志福党内警告处分。
五、张漫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今年4月3号上午上班期间,沙市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漫在办公室浏览购物网站。对此,沙市区胜利街道纪工委给予张漫通报批评处理,并责成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作检查。
六、市天然气公司缴费窗口缺岗问题
今年5月20号上午8:40分,市天然气公司派驻荆州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无人上班,导致群众排成长队,不能及时缴纳天然气费用。对此,市治庸办对市天然气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市天然气公司限期进行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
以上通报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有的是得过且过、自由散漫,有的是无组织无纪律、顶风违纪,更有甚者公然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拖延、推诿、刁难等手段收受服务对象钱物,是典型的“中梗阻”、“小鬼难缠”。虽然总体上讲,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工作作风较往年有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断提高执行力、落实力。
下一步,市治庸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不仅将对违反工作纪律、奢侈浪费、工作平庸、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还将下大力气对严重破坏荆州经济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中梗阻”、“小鬼难缠”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问题一经查实,不仅要查处当事人,还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通报全市,用严格执纪确保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相关报道:
荆州电视台5月15日消息:市治庸办对六起典型治庸问责问题的通报
荆州新闻网消息:“五一”前后,市治庸办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个严禁”、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等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了暗访,现将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4月24号下午16:30左右,荆州路灯管理局生产技术科科长王泰青(共产党员)将双脚翘在办公桌上打电话、与旁人交谈,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
荆州路灯管理局工作人员苑举花到该局沙市维护站串岗聊天、织毛衣,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对此,荆州路灯管理局给予王泰青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苑举花通报批评处理,并按照该局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月29号,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工作人员马辉与同事等中午就餐时饮酒。对此,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给予马辉诫勉谈话处理。
5月2号中午,公安县藕池镇城乡村党支部书记魏传坤组织参与举办其孙女满月宴。对此,公安县藕池镇纪委给予魏传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月2号中午,藕池镇政府机关干部朱亚文参加该镇城乡村党支部书记魏传坤孙女满月宴。对此,公安县纪委给予朱亚文通报批评处理。
4月27号晚8:30左右,荆州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王卫全违规将公车停放在某餐馆门前进餐,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荆州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给予王卫全诫勉谈话处理。
市治庸办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引以为戒,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东风”,深入查摆问题,积极开展批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下阶段,市治庸办还将重点对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公务接待超标准、上烟酒,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规举办各种宴请,服务行业、窗口单位以及行政审批过程中“中梗阻”、“小鬼难缠”等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将从重从快处理并公开曝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把治庸问责工作作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效抓手,总结经验,长期坚持下去”的要求,扎实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始终保持治庸问责高压态势,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大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全面优化荆州经济发展环境,有力助推荆州“壮腰工程”。
二、湖北省洪湖市政法委书记是谁
王振彬同志,男,1971年1月出生,汉族,洪湖万全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现任中共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
1989年8月—1992年1月任永丰镇统计干事;1992年1月—1996年11月任永丰镇花古办事处副主任、主任;1996年11月—1999年11月任新滩镇副镇长;1999年11月—2003年11月任燕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3年11月—2004年10月任燕窝镇党委书记;2004年10月—2009年6月任燕窝镇党委书记、镇长;2009年6月—2010年12月任新滩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2009年7月明确为副县级干部);2010年12月—2011年9月任新滩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1年11月-2013年8月任洪湖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3年8月—2014年2月任中共洪湖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2014年2月至今任中共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
三、洪湖市燕窝镇的由来
洪湖地处长江中下游,江汉平原腹地。1951年7月,经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设立洪湖县。其组成如下:原沔阳县东荆河南岸5个区、嘉鱼县江北2个区与监利县一部份(主要是螺山、界牌等地)。1957年7月,再次将监利瞿家湾划归洪湖管辖。但洪湖西岸的汴河、桥市、棋盘、福田、白螺、柘木等乡镇仍然隶属于荆州监利。因此,“一湖跨两地,两市共一湖”成为洪湖水域独有的特色。
2楼
这也成为洪湖过去唯一上市公司倒闭的原因,(由于水域之争,洪湖强势,导致经常性的血案发生,当然也确实有一些弊案,但不至于倒闭)
1987年7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130号)撤销洪湖县,设立洪湖市(县级),以原洪湖县的行政区域为洪湖市的行政区域。1994年由荆沙市(1996年更名为荆州市)代管至今
也就是说1987-1994年之间,洪湖市除3大国营农场归荆州市管辖外,洪湖市是由湖北省直管的。但是由于90年代初洪湖乡镇企业的衰败,以及洪湖水域等诸多原因,省里将洪湖交由荆州代管,便于管理湖北第一大湖(洪湖)。当时只是“缓兵之计”想先拖一下洪湖问题,但是未想一拖就是15年,洪湖经济走向衰败的死胡同。然当今之形式,即使想分割洪湖与荆州的关系也很难,因为洪湖毕竟落魄了,还有洪湖水域问题,洪湖管理局可是设置在荆州市的。如果考虑将洪湖重新省管,必须先将洪湖西岸的汴河、桥市、棋盘、福田、白螺、柘木等乡镇划到洪湖市管辖范围,这是不可逾越的障碍。而且就说不划上述乡镇,那么也要名正言顺的勘界,规定洪湖市和荆州市的辖区。可是这个问题也一直拖了很多年。
概况
邮编:433200代码:421083区号:0716(原来是027)
洪湖市位于湖北省南部,长江与东荆河之间,西南隔长江与湖南省临湘县相邻。东经113?7′-114?5′,北纬29?9′-30?2′。面积2519平方千米。2004年末总人口897186人。
东、南、北三面为长江,东荆河环绕,西面的洪湖与荆北水系相连,地势平坦低洼,全境自西北向东南呈缓倾斜,且南北高,中间低,地面一般海拔高度在23~28米之间。河、湖、渠交织成稠密水网,水面约占总面积30%。
洪湖市以其境内最大的湖泊——洪湖而命名。洪湖作为地名,最早始见于明朝《嘉靖.沔阳志》所载:“上洪湖,在州东南一百二十里,又十里为下洪湖,受郑道、白沙、坝潭诸水,与黄蓬相通”,“夏洪湖大水,湖河不分,容纳无所,泛滥沿岸,诸垸尽没,湖垸不分”。
今洪湖市境域,夏商时代为古云梦地,属“禹贡”荆州之域;西周时期为州国,都城在今黄蓬山;楚武王四十年(公元前701年),州国和江汉间其它小国都被楚国吞并;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78年)后,古州国地属南部。西汉初年(公元前206年)更南郡为临国;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恢复南郡,设置州陵县,县治在黄蓬山。新莽代汉(公元9年),南郡改称南顺郡,州陵改为江夏,县治在今新滩口;东汉建武元年(25年),恢复西汉郡县原名;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州陵辖属东吴夏郡;西晋永兴二年(305年),因蜀乱割南郡的华容、州陵、监利三县,别立丰都合四县侨置成都都,隶属成都王颖国;南朝时州陵县先后属巴陵郡、州城郡;北朝西魏大统十七年(551年),裁撤州陵、惠怀二县,改置建兴县,隶属沔阳郡,县治迁到今仙桃市沔阳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