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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食品行业和餐饮行业的人,真的不会去吃自己卖的食品吗
并不是这样,不会去吃自己卖的产品的人,都是因为他们是那种非常黑心的人,知道自己知道过程中添加了什么东西,并且他们清楚那些东西是不好的,所以说不会去吃。但是对于那些,在食物的质量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的人,他们是敢吃自己产品的。
比如说我有一个朋友,他开了一个烧烤店,生意也是挺好的,每天都很忙,而且需要雇人穿串。有人建议他就用一些假产品代替,但是我的朋友坚持不用那些假的产品代替自己的烤串,因为他感觉那样做的话,根本对不住自己的良心,所以说,他就会经常和我们一起吃烧烤。因为他知道自己烧烤的东西都是真的,所以说,根本不会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但是我们也会发现,有很多卖烧烤的人是根本不吃烧烤的,如果他们知道自己是用的什么样的东西,所以说,是绝对不会吃这种东西的。因为他们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只不过对于这种没有良心的商家,市面上其实是非常少的。因为现在的社会,网络那么发达,很少有人敢坑蒙拐骗,因为那样有可能会是自己得不偿失。
还有就是从事食品行业的人是不会去吃麻辣烫的,因为他们知道麻辣烫里面的那些东西都是用淀粉做的,而且里面会加一些香精之类的东西,对于身体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说他们无论吃什么都不会去吃这样的东西。因此,我们在生活中买东西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不要看见自己喜欢的就买,一定要讲究质量。
二、中国阿胶之乡的阿胶与慈禧太后
明末清初,东阿镇(老东阿县城)阿胶业已达鼎盛时期,城内熬胶作坊林立,从业人员颇多。邓氏树德堂就是质量最好、规模最大的一家阿胶作坊。
清朝咸丰1855年,咸丰帝宠爱的懿嫔(即后来的慈禧太后)有喜了,紫禁城内一派祥和。咸丰帝体虚孱弱,膝下又无子嗣,如今懿嫔的肚子又大又尖,怎能不叫朝廷上下欢愉喜庆?数过一个春秋,临盆之际,懿嫔却害了血症,身子一天天虚弱下去。咸丰急得也躺上了病榻。时任户部侍郎的陈宗妫是山东东阿人氏,他冒着杀头的罪责,向咸丰皇帝荐举了故乡邓氏树德堂出品的阿胶。这副阿胶不仅救了懿嫔的命,也让咸丰抱到了唯一的儿子(即后来的同治帝)。咸丰皇帝大悦,赐给邓氏“树德堂”堂主邓发三件礼物:一是四品官服黄马褂,二是进宫手折,三是赐给东阿镇阿胶“福”字,并封树德堂阿胶为“贡胶”。同治十年(1871年),朝廷曾委派钦差前往树德堂监制阿胶,将此胶称为“九天贡胶”。御赐“福”字一直为东阿镇制胶人所用,并成为正宗阿胶的标识。
此后,慈禧太后坚持服用阿胶养生,活到74岁时寿终正寝,还被授予了长达25字的谥号(孝钦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配天兴圣显皇后),为首的四字便是“孝钦慈禧”。
三、复方阿胶浆可以刷医保卡吗
复方阿胶浆不可以刷医保卡。
复方阿胶浆目前医保部分占比较低,因为复方阿胶浆虽然在国家医保目录内,但是存在医保支付范围限制,当然目前处于提速上量的过程。复方阿胶浆的发展,关键在于其强大的产品力,以及产品力与症状、功能的结合。
医保卡使用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综上所述,如果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张川阿胶厂招收工人是否正式职工按企业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吗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已经没有正式工或者临时工之说,统一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应给职工交纳五险。
五险是法定的,一金不属于法定,由企业决定。
法律链接:《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